各有关单位:
目前,团体标准《主动配合式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居家安防智能管理系统智能家居设备》已由起草单位完成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并进行网上公示。为确保标准的高质量制定,请有关单位认真审阅并提出宝贵意见。如有疑义或需反馈意见,请填写《团体标准意见征询表》,并依据《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在2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钱蓓芸 18964158926
电子邮件:shaf_bwh@126.com
1、团体标准《居家安防智能管理系统 智能家居设备》(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团体标准《居家安防智能管理系统 智能家居设备》20241213
3、团体标准-安全防范 主动配合式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 征求意见稿
4、团体标准主动配合式人脸识别系统(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意见征询表
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12月18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1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