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安防行业做好了产业升级的准备吗?
接受专利/技术许可概念的中小型安防企业存在吗?
具有专利和技术许可实力的中国安防企业生成了吗?
国内安防行业可能出现企业之间专利/技术许可(交叉许可)的局面吗?
国外企业会把专利或者技术许可给中国企业吗?其价格可以被接受吗?
中小型安防企业是否可能或者如何才能具备专利/技术许可(交叉许可)的能力?
各级官方和非官方机构能够为中小型安防企业实现专利/技术许可提供什么支持吗?
中小型安防企业的产业升级是否只有并购这条唯一的“康庄大道”?
这些都是后危机时代摆在安防企业面前的问题。
为了应对金融海啸给全球经?济特别是实体经?济带来的严重危害,各国纷纷推出了多种应对措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应对措施之一就是产业升级。
以中小型企业为主的国内安防行业,如何在这次危机带来的机遇中实现产业的升级与发展?其中面临怎样的难题与潜在的成长机会?
据业内有关调查统计资料,安防行业2007年全年的销售额约为3000亿(产品和工程重复计算)。如此规模的小行业,目前拥有近2万家企业;其中年产值低于3000万元的企业占47%,3000万~5000万的企业占52%,5000万以上企业不足1%。企业规模偏小,多种身份交叉现象严重,抵抗风险能力较弱,经?营管理模式落后,竞争力较弱,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不少关键技术、产品依赖进口。这就是经?历了三十年发展历程的安防行业的现状。
安防行业的现状是由其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从安防定义和实践,我们知道该行业在需求层面是具有广泛性的,但同时也看到:由于这些需求在社会属性层面的差异导致了需求的多样性;同时也由于地域和时段方面的分散性导致需求的离散性。需求集中度不高的行业特点,使得安防产品及服务不同于家用电器行业或者其他行业集中度高的大众化产品与服务。与安防行业“个性化需求、本地化服务、小众化产品”等特点相匹配的是中小企业居多的行业生态,所以有必要探讨中小型安防企业创新发展的思路。
“专有技术成果专利化,专利成果标准化(市场化)”,这早已经?是大家对于知识经?济时代技术创新产业化过程的共识了。对于这个过程,可以用以下的一系列操作环节进行描述“构思--申报--获权--原?理研发--定型研发--生产(认证)--销售--品牌构建/维护--制定标准--产业化”,在这个完整的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或错失都会导致整体的失败。基于消化一个发明专利需要配套的最小资源等额资金量不少于一千万的估算,安防行业的中小型企业在市场规模、人才、资金、制度等综合资源的局限下,仅仅依靠自身的能力以“滚雪球”模式独立操作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全链路,成功的可能性极微。
由此造成了近2万家安防企业仅有1000多项专利的现实。如果除去业内极少数较大型企业(特别是上市企业)拥有专利的份额,中小企业平均拥有的专利数量就更少了。安防行业中的大部分中小企业在“产品(仿制/改进级别的)研发--生产--OEM销售”;“品牌打造(贴牌定货)--销售”等中/下游的短链路中生存、发展,由于这些运作所覆盖的产业链路短,所以这些企业具备快速成长和适应市场拼搏的活力,但是在产业升级的大趋势之下,这种运作模式可否维持发展后劲?答案一定是否定的!
不具备独立应对技术创新产业化全过程的中小型企业,怎样才能融入时代产业升级的大潮?当然通过并购等方式进入大企业,享受其完整链路中技术实力的优势,并在其内部分工中承担自身专长的工作,不失为一种可行方式。但是,如果没有此种机会的企业还有什么应对思路?
信息化时代“虚拟的现实”给我们一个提示:能否以“虚拟并购”的方式,把整个创新产业化链路当作一个大型企业,把其分解为多段,各个企业分别运作自身最擅长的部分,这样也可以达到短链路运作,容易控制、易于实现操作高效率状态。当然,在这个链路中,缺乏的是链路的上游,困难在于运作链路上游--专利的“构思--申报--获权--原?理研发”这个的企业,可能面临几种较大的风险:首先是中国目前的市场是否承认这条上游链路具有独立的商业价值?技术本身是否具有让同一链路内的下游企业所能认同的价值?或者链路中擅长??袭者认同其价值之后直接“学习”而不购买,直接导致链路的破坏。
[NextPage]
还有可能的思路是,部分企业交叉许可其自身现有的上游链路技术成果。对此可能的做法与分析是:
1、构建专利池。以自愿为原?则,由行业协?会召集专利执有权的企业/个人,把各自拥有的专利集中建立专利池。并由法定的专业机构对于进入专利池的专利予以:
A、梳理分类,评估,内部(或者是在认可的范围内)公示。
B、实施以“自愿为前提、以法律为依据、以互利为纽带”的各种程度的专利许可或者交叉许可。
由此刺激研发/生产/销售之间的利益分配格局产生变化,从而形成并推动产业链的分化。
2、当从企业外部获取专利/技术许可(交叉许可所)支付的代价与自主开发的成本与风险相比较存在优越性时,就可能实现商业层面的操作。从而促进产业链的第2次分化--研发与生产的分化(该产业链的第1次分化是销售与生产的分化,不少企业利用第1次分化为契机,集中优势资源于企业品牌和销售渠道的构建,成功实现了快速增长。)
3、产业链的分化是行业进步的形态,随着分化程度的加深,专业分工的优势就更加明显,产业链路中各个环节的效率均将得到提高,推动行业向高效、低耗的方向发展。
形成产品/技术为纽带的产业联盟。由于单向许可与交叉许可之间存在的价格差,使得有交叉许可能力企业之间在获得许可的能力及成本方面更占有优势,可能由此形成在某种专门产品或专门领域的利益共同体--产业联盟。交叉许可的出现,可以促成企业在可能盈利的领域扎堆开发具有关联性的专利,包括在已经?授权/公开的专利基础上二次开发,造成产业联盟的扩大或者技术交叉的深化。
产业联盟的出现,可能形成以产品细分为核心的企业分工局面,这既可以满足客户对于产品需求方面的差异性,又可以避免目前同质化产品之间价格恶性竞争,从而形成一种行业内竞争与分工并存的良性局面。前述安防客户需求多样性的特点,使得安防产品本身就有多形态的需要,而一种核心技术往往也可以产生出多种不同形态的产品,成为产业联盟生成的需求/技术基础。
产生行业乃至国家标准。由于专利和技术许可、交叉许可的开放性,市场的核心规律--成本的最低化--会促进形成产品技术的同源化,一方面增进同一技术对于市场的占有;另一方面,技术的同源化形成构造行业标准的基本要素。
在技术落实到市场化的基础上,个别产品只能形成企业标准的产生,产业联盟的成长可以形成行业标准乃至国家标准修/制订的可能。
至此的思考如果能够实施为操作,安防行业的中小型企业应该具备成功实现产业升级的技术基础,整个安防行业也自然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文/邱亮南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1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