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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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安分(县)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分、县局技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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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
办理地址 |
办理时间 |
联系电话 |
黄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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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湖北路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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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上午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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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33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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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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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山南一路5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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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六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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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2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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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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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天钥桥路9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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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六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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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68911-37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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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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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威宁路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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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六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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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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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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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胶州路415号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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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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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88800-7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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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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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大渡河路1895号2号楼B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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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四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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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49340、22049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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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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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天目中路5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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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三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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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72110-4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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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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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路2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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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上午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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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42200-3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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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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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平凉路20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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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8:30-11:00 13:30(夏令14:00)-17:00 |
65431000-3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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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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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银都路3700号B楼915-9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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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上午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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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74800-6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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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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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路588号2号楼4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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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上午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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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08111-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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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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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塔城东路400号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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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上午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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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9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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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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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合欢路2号
上海市城南路1366号 |
周一9: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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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45073
68004527 |
青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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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青松公路6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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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六8: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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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1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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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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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浦大道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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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
67100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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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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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诚路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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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8: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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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73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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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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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蒙源路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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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8: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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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90110-6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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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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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桥镇人民路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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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六8: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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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11039-6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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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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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分(县)局技防办应在10日内组织召开初步设计方案评审会。 | |||
申办对象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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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承接三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防工程)设计、施工和维修的本市从业单位,应持有三级《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以下简称《核准证书》)。无《核准证书》的本市技防从业单位、外省市从业单位应办理《上海市三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承诺书》(仅对被允许的技防工程设计、施工有效),并符合以下关条件的,可承接三级技防工程。(一)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及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二)应有不少于2名持有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或理工科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且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三)外省市从业单位应持有当地省级技防管理部门核发或认可的三级(含)以上资质证明;(四)提供相关文件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技防工程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本单位技术人员学历、技术职称,以及连续1年(含)以上的“四金”或综合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外省市从业单位还应递交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靠及时的技术保障和售后服务的措施(包括本单位上海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建设单位、本单位及本市持有与该工程级别相对应《核准证书》从业单位三方工程保质期限内维护保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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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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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单位在技防工程合同委托生效后,应提出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申请。申请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时,从业单位应向技防工程所在地分(县)局技防办报送下列文件资料(所有文件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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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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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县)局技防办自接到从业单位报送的文件资料后,应组织建设单位、从业单位以及技术专家召开初步设计方案评审会。 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合格的,建设单位、从业单位应根据评审小组的建议和要求,在填写《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整改承诺书》后,由评审小组填写《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意见书》,交建设单位、从业单位。评审不合格的,从业单位应根据评审意见予以整改,并重新申请评审。工程总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的三级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工作可参照上述程序简化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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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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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 |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1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