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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条例》新规新机遇,筑牢安全防范新防线——解读《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2025-12   来源: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   作者:周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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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例》修订的背景与意义

《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于1997年出台,为规范和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剧本杀、桌游等新兴业态快速兴起,上海此类场所超千家,但准入门槛低、监管存空白与隐患。《条例》旨在应对城市治安管理新挑战,调整适用范围,首次将点播影院以及提供互动娱乐服务的桌游室、台球室、剧本娱乐等新兴业态纳入管理范围,该《条例》将于20261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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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例》涉安防核心要点 

(一)管理范围的明确与扩展

《条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本市治安管理新形势,明确了其适用范围,不仅包括旅馆业、营业性棋牌室、提供歌舞娱乐服务的酒吧、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营业性射击场等传统业态,更将点播影院,以及提供互动娱乐服务的桌游室、台球室、剧本娱乐等新兴营业场所纳入管理,实现了对治安重点行业与空间的全覆盖。

(二)经营规范的具体化与强化

针对纳入管理的公共场所,《条例》设立了清晰的强制性经营规范。核心要求包括:必须按技术标准在出入口等公共部位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设备,并确保营业期间不间断运行;同时,场所内设置的包厢、包房不得安装内锁装置,不得设置阻碍视线穿透的隔断,营业期间严禁封堵或锁闭门窗,从物理环境上压缩违法犯罪空间。

(三)数据安全保护要求的升级

《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对其在经营活动中收集的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数据负有严格的法定保护义务,严禁泄露或非法使用。相关部门也须履行保密职责。这一规定与沪公技防〔20231号文等技术规范相衔接,后者提出的数据加密、安全审计、访问控制等具体措施,为落实法规要求提供了技术“抓手”,推动安防系统建设从“重硬件”向“安全内生”转型。

(四)综合监管机制的完善

《条例》构建了更为精细、协同的监管体系。一方面,授权公安机关实施基于风险与信用的分级分类管理,实现“精准监管”;另一方面,明确要求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制定规范,提供咨询。例如,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已组织制定《安全防范系统联网数据安全基本要求》等团体标准,为行业合规提供具体技术指引,支撑《条例》的有效实施。

(五)信息共享与执法协作机制的建立

《条例》第四条要求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建立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旨在推动信息共享与执法联动。这与《网络安全法》鼓励技术应用与互联互通的精神一致。通过本市相关地方标准(如《单位(楼宇)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的配套落实,明确要求智能安防系统具备与上级平台进行数据交互的能力,从而为构建智慧治安防控体系奠定了技术与制度基础。

三、《条例》修订的突出成果

(一)网络安全责任体系的强化与衔接

新《网络安全法》显著加重了对违法行为的罚则,并完善了网络运行安全责任,《条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压实了特种行业与公共场所经营者的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尤其在视频图像采集、人脸识别等技防场景中,要求系统必须符合网络安全标准,防范数据泄露与滥用。这一导向与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推动施行的《本市安全防范涉及人脸识别应用产品及相关数据传输技术要求》等规范高度一致。

(二)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管理的闭环整合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已对视频图像的采集、存储、使用等各环节作出系统规范。《条例》将公共场所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设备明确列为法定义务,从而实现了从设备设置到信息管理的全流程闭环监管。相关场所不仅须依法安装设备,更须确保整个系统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尤其在数据保密、访问控制等方面达到更高要求。

(三)数据安全法定地位的进一步夯实

与修订前相比,新《条例》对数据安全要求更明确、更严格,与沪公技防〔20231号文前瞻呼应。该文件2023年对人脸识别等应用的数据传输安全提出加密控制要求,如今这些要求通过《条例》上升为法定义务。

《条例》条款与技防标准突出主线:确保数据传输安全是维护安防系统有效性的基石。在数字化背景下,仅靠物理隔离或基础网络防护无法防范数据截取与篡改风险,因此采用数据加密等传输安全策略是保障数据全流程保密性、完整性与可用性的关键。目前,符合加密传输要求成为本市安防工程评审与验收的硬性指标。

四、《条例》实施对安防产业的影响与展望

(一)拓展行业服务新边界

随着点播影院、桌游室、剧本娱乐等新兴业态正式纳入监管,相关场所的安防系统建设、评审与验收需求将持续增长。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将积极对接这一趋势,将新型业态技防系统纳入标准制定、技术咨询与项目评审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合规建设,支撑新兴行业安全有序发展。

(二)强化协会职能与行业责任

《条例》强调协同监管与行业自律,赋予协会更明确的职能定位:标准宣贯与培训:作为政企对接的关键节点,组织多层次、全覆盖的法规标准宣贯。技术支撑与评估:依托专家资源,为公安机关分级分类监管提供专业评估,助力实现精准治理。行业自律与桥梁作用:推动制定行业实施指南,加强自律管理,并建立常态化的政企沟通机制。

(三)驱动产业技术升级与创新

《条例》对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提出的高标准,将推动安防企业加大对加密技术、安全认证等领域的研发投入,促进产品与解决方案向“安全、合规、可信”全面演进。协会也将持续搭建产学研交流平台,推动下一代安防技术在上海先行先试。

展望未来,安防产业正步入以数据为核心、智能为驱动、安全为基石的发展新阶段。在上海深化“平安城市”建设与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条例》及配套法规体系共同构建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为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与市场指引,推动安防行业向更高水平的系统化、智能化、合规化方向持续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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