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8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主干线公路均要建有高清智能监控、高速每10至15公里建气象监测站点,同时加强驾驶人员的管理,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及有吸毒史的客货运驾驶人,建议企业采取调离岗位、解聘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2个月超速逾3次
司机调离岗位
今后,渣土车等客货运车辆在12个月内超速3次以上,司机要调离岗位。
各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共同设立客货运“荣誉驾驶人”和“黑名单”驾驶人信息库,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年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3次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及有吸毒史的客运驾驶人,要严格依法处罚,并建议企业将其调离岗位、解聘。
要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主干线公路要建
高清智能监控
加强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干线公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建设,力争全省主干线高速公路每2公里应建有一套视频监控,每10公里应建有一块LED情报板;普通国省道城镇段每10公里、非城镇段每20—30公里应建有一套高清智能监控、交通监测设施,城市出入口等重点路段应加密布设。
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特别是推进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建设,季节性浓雾多发地区,10—15公里应建有一套高速气象监测站点。
启用驾考信息共享
事故责任倒查
《意见》提出,要全面推动驾培机构使用指纹识别、视频、卫星定位等监控手段,保证培训学时和培训里程。同时,全面启用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信息共享系统,实现考试预约信息网上流转,候考排队计算机处理,杜绝人为干预。
定期向社会公开驾驶人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考试合格率以及毕业学员的交通违法率和肇事率。严格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一律对驾驶人培训、考试和发证等环节组织倒查。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1934号